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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着電訊商封網 警引牌照條件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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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方連日調查「綠石數字資產平台」(JPEX)案,多個電訊商稱因應執法部門指示,攔截用戶進入JPEX網頁。警方昨稱,根據調查資料,有理由相信JPEX「是一個騙局」,故要求電訊持牌人按法例採取適當行動,持牌人須防止網站傳送或傳遞涉及詐騙用途的信息或服務,以防任何人進一步墮入騙局及蒙受損失。

警方稱採取任何行動,會按實際情况依法處理;並引述綜合傳送者牌照特別條件第53條,及服務營辦商牌照特別條件第29條,持牌人須防止傳送或傳遞被利用作詐騙用途的電話、信息,或暫停被利用作詐騙用途的服務。翻查通訊事務管理局4月發出《流動服務供應商管理詐騙電話的業務守則》,當中提到「流動服務供應商」包括持牌流動虛擬網絡營辦商。

另外警方引述《電訊條例》第106章,及綜合傳送者牌照特別條件第1.1條稱,持牌人須遵守通訊局就《電訊條例》中任何條文及綜合傳送者牌照的任何牌照條件提供實務指導而發出的指引或業務守則,反映通訊業有責任保障消費者,防止詐騙等罪行發生。

警方又表示,在防止及打擊騙案上強調與各界協作,例如與通訊業打擊來自境外電話騙案的措施已經取得一定成效。

JPEX倡電話號碼最後6位驗證

方保僑:等同無保安

JPEX團隊前晚在官網稱,香港地區的電訊服務商已全面封鎖其平台,導致使用香港電話登記的註冊用戶無法收取短訊驗證碼,建議改為輸入登記電話號碼最後6個數字,亦建議香港電話註冊用戶綁定電子郵件,確保資產安全。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質疑,以個人電話號碼最後6個字驗證,等同無保安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