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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涉酒後危駕及拒捕 准保釋候訊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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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警今年4月涉嫌休班期間在旺角危險駕駛一輛輕型貨車,其後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和表現不合作。該休班警被控酒後駕駛、危險駕駛及拒捕3罪,案件今(2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自行代表並申請押後讓他聘請律師和索閱控方文件。裁判官將案押後至11月17日再訊,其間批准被告續以3000元保釋。

被告李雪輝(47歲)無報稱職業,他被控於2023年4月2日,在九龍旺角登打士街近彌敦道交界的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展示登記號碼WT1255的輕型貨車。

被告另被控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標,即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不低於70毫克;以及在旺角登打士街37號外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警長2448、警員35052及警員26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