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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仙拘23人涉詐騙洗黑錢 與42宗騙案有關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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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仙警區本月展開針對電話騙案的反科技罪案執法行動,以涉嫌干犯「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洗黑錢」拘捕23人,包括7名詐騙電話號碼持有人。行動涉及42宗案件,騙款合共逾560萬元。

黃大仙警區重案組第二隊主管郭嘉盛表示,警方今年上半年接獲1579宗電話騙案報案,較去年同期的786宗上升兩倍,同類電話騙案仍有上升趨勢。警方發現,因應電話卡實名制在2023年2月生效,不法份子會先盜竊他人身分證,或在網上發佈虛假招聘廣告,要求求職者透過即時通訊軟件傳送其身分證副本,聲稱要登記僱傭紀錄,再以騙取得來的資料登記電話卡,並致電事主。

警方在9月1日至20日進行第4浪「光影」執法行動,共拘捕21男2女(15至72歲),分別報稱倉務員、裝修工人、廚師、退休人士及無業。被捕人士中,12人為涉嫌洗黑錢傀儡戶口持有人;4人負責收取騙款,包括15歲學生,相信他受數百元金錢利誘協助收款。另外7名被捕人屬詐騙電話號碼持有人,當中2人相信身分證副本被盜。

行動涉及42宗騙案,事主為20男22女(22至88歲),逾半為60歲或以上長者,多數誤墮「猜猜我是誰」騙案。案件損失金額2000元至136萬元不等,騙款最大一宗為「假冒官員」騙案,事主被假扮公安的騙徒要求轉帳136萬作資產審查及自證清白。

警方稱,有騙徒訛稱事主同事,要求事主代向一間虛構公司購買牀褥,並提供銀行號碼供轉帳,事主轉帳後騙徒隨即失聯。另有騙徒則假扮事主上司,聲稱要小額金錢應急,事主到提款機按騙徒指示輸入銀行戶口號碼後,本應輸入轉賬金額,惟騙徒卻聲稱要在此頁輸入多一組「34567」密碼,事主依言照辦,最終轉賬了34567元至騙徒帳戶。據悉騙徒致電事主公司固網電話,故沒來電顯示,事先或曾調查事主背景。

另一事主李伯伯在9月中收到騙徒電話,對方最初稱一同飲茶,因其聲音與女兒百分百相似,遂信以為真。對方及後再來電稱撞車被拘留,需要5萬元保釋金,李伯伯於是往銀行提款,回程時見軍裝警及救護車,他向警員查詢後確認並無發生車禍及無人被捕,方知受騙,事後已拒絕再聽騙徒來電,亦向女兒查詢。

黃大仙刑事調查隊第三隊主管林國憲表示,騙徒會在不同渠道搜集事主及其親友資料提高可信性,亦會利用他人身分證明文件登記電話卡或開設傀儡戶口收款,呼籲市民留意自己個人資料,如遺失身分證要盡快報失。警方提醒,市民如遇可疑來電,可使用警方推出的「防騙視伏器」檢查該電話,重申如觸犯欺詐罪最高可判監14年,洗黑錢罪最高可判監14年以及罰款500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