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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噴六四塗鴉 3人刑毁判社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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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3名男女去年六四凌晨時分利用自製的「六四」字樣噴漆模版,塗鴉九龍多區的公共設施。3人早前承認共8項刑事損壞罪,裁判官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時考慮被告背景良好及報告正面,判各人社會服務令160至200小時,並特別叮囑第二次干犯同類罪行的男被告,若下次再犯便要判監。

3名被告分別為楊源碩、吳嘉倩及陳鈺喬,同為22歲,其中楊和吳為情侶。案情指3人2022年6月4日凌晨1時至2時許,一同於九龍石硤尾街、鴨寮街、黃竹街、荔枝角道、上海街、砵蘭街、咸美頓街、彌敦道、豉油街、花園街附近以噴漆損壞公共設施。

報告指3人背景良好有悔意

裁判官上次押後案件以索取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辯方表示已向各人解釋報告內容,3人均有良好背景和穩定工作,沒有不良嗜好並有悔意,冀法庭採納建議判社服令。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時稱,案情有一定嚴重性,3人在多處刑事損壞,其中楊源碩為第二次干犯相同罪行,但考慮辯方求情、被告認罪等因素後,決定酌情給予機會,判楊200小時社服令,並提醒他不要再犯;吳及陳則同判160小時社服令。

【案件編號:WKCC 2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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