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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攜扳手囚9月 設計師上訴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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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19年11月13日示威者發起「三罷」行動,各區發生警民衝突。當日一名設計師涉攜3把扳手,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毁財產」罪,被判罪成、監禁9個月,不服定罪上訴。高院上訴庭昨日開庭審理,即場駁回上訴人申請許可,判辭稱原審法官的裁斷理由無值得詬病之處。

上訴人呂傑靈(案發時35歲)當日在中環的非法集結現場被截獲,她袋內攜有涉案扳手、手套、索帶和防毒面罩濾芯等物。上訴人審訊間辯稱,她擔任平面設計工作,帶備扳手是用作調校燈光設施,當日因相約同事談公事才到中環。今年1月,她在區域法院被判罪成及監禁9個月。

上訴庭法官彭寶琴昨於判辭表示,辯方主要爭議原審錯誤拒絕接納上訴人的說法,惟根據證據,當日下午後中環一帶交通癱瘓,商店關門,現場環境與上訴人聲稱她獲同事告知中環沒特別情况「南轅北轍」。

判辭續指,加上考慮當時的整體環境,上訴人在現場戴口罩,又於袋內攜帶手套、索帶等物,因此原審有權拒納上訴人指稱是為了與同事見面而到中環一說,以及有權裁定上訴人管有扳手是非法用途,而非如她所聲稱僅為調校燈光設施,駁回上訴申請許可。

【案件編號:CACC 22/23】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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