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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奢華兼嗜賭 債台高築男警長認呃「遮仔會」貸款判囚3個月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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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歲男警長債台高築下,兩度虛報自己每月貸款還款額,詐騙俗稱「遮仔會」的警察儲蓄互助社向他批出兩筆合共16.5萬元貸款。他早前承認兩項欺詐罪,還押至今日(2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指出,報告揭示被告因為生活奢華,喜好旅遊及品嚐美食,並有賭博習慣,十年前已開始借貸度日。被告身為警察,應知法守法,如實申報,他須為其個人行為負上法律責任,社會服務令或緩刑均不適合,故判他入獄3個月。

被告黃栢倫(47歲)1998年加入警隊,於2015年升任警長,現因本案停職。辯方今求情指,事件因媒體報導後,被告的朋友及同僚選擇與被告保持距離。被告為知法犯法而愧疚,其警長一職及長俸恐怕不保,但他沒有放棄更生,並透露日後會改行成為一名駕駛導師,繼續服務社會。被告事後已償還涉案兩筆貸款。

被告承認案情指,情報顯示被告生活奢華,與他收入和財政背景不符。首罪發生於2017年間,被告向「遮仔會」報稱每月貸款還款額為9000元,但調查後發現他欠下數間財務公司共67萬元,每月還款額為2萬多元。次罪發生於2019年間,被告再度申報每月貸款還款額為5000元,但實情是當時欠下財務公司共137萬元,每月還款額近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