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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未有帶燙傷女童求醫 有猥褻兒童案底前警員認虐兒還押候判 (14:02)
現年49歲的前男警員與同居女友涉疏忽照顧其女友、案發時5歲女兒,在女童被熱水燙傷後未有及時帶她求醫。前男警被控有意圖傷人及虐兒等4罪,今(20日)在區院承認一項虐兒的交替控罪,餘下兩罪存檔法庭。控方指稱男被告故意虐待,女童引述男被告曾說她當日嘔吐,故作出此舉。惟辯方指他一時疏忽,且牽涉時間短。男被告還押至10月17日判刑,其女友則否認所涉一項虐兒罪,審訊明(20日)續。
兩名被告為代號F.S.L.的49歲男子及33歲女子W.N.M.。男被告否認一項有意圖傷人罪,並承認屬交替的虐兒罪,他另否認兩項虐兒罪則存檔法庭。控方庭上透露,男被告案發前曾干犯向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欺詐等罪,就兩案被判囚68個月。法官聞言稱,男被告的刑事記錄可謂難以處理。翻查資料,被告曾因逼兒子同觀看色情影片及自瀆,被判監4年。
男被告同意的案情指,於2020年5月某傍晚,女被告在家中浴室替其5歲女兒X洗澡時,女被告曾關上水龍頭去接電話。其間男被告進浴室開啟熱水、用花灑淋向X,X被熱水燙傷感到痛楚和驚慌大喊,其後致右半身的皮膚脫皮。她欲關掉水龍頭時遭男被告阻止。女被告聽到X大叫後返回浴室,男被告立即調校成冷水,由X自行沖洗。兩名被告為X傷口塗藥膏約一星期。
至同年7月,事件報警處理,X送院驗傷後發現其燙傷患處癒合欠佳,包括她的右邊面頸、手臂、胸背和腹部等,傷口受金黃葡萄球菌感染。醫生指,X受傷後未有馬上求醫,令她傷口感染。兩名被告於同年11月被捕,男被告的手機內存有X的傷口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