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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要求兩女童掀衣拍照及藏211張兒童色情相片 以色列籍補習教師判囚2年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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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歲外籍男補習老師授課時講及「肥和瘦」的意思時要求兩名女童掀起上衣,供他查看二人的身型並拍攝照片,及後被發現電腦內存放過百張兒童色情照片和影片。他早前承認2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1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今(20日)在區院被判監禁2年。辯方求情稱,因被告的英文代號和國籍被公開,其囚友得知他涉侵犯兒童,並襲擊他、搶他食物等,獄中情况困難。

被告T.E.為以色列籍,被控於2021年5月15日,在新界大埔某教育中心,與或向年齡6歲的女童X及7歲的女童Y,作出嚴重猥褻行為。他另被控於翌日,在粉嶺某單位管有兒童色情物品,貯存於他的電腦內,載有211幅相關相片及6個影像。

法官葉佐文判刑時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在家鄉曾任職中學教師和資訊科技相關的工作,他2018年來港,2019年1月起在涉案補習中心任職,月入港幣2.1萬元。心理報告則提到,被告犯案的原因與其對兒童色情物品的興趣及戒酒反應有關係,重犯機會為中高,建議接受高強度心理治療。

法官稱,2名女童案發時只有6至7歲,被告作為他們的補習教師違反信任,以獎勵作為誘因要求她們配合,期間更有其他幼童在旁觀看。法官分別以監禁30個月及1.5個月為每項猥褻罪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的量刑起點,被告認罪後共囚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