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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涉金鐘衝突暴動罪成還押候判 官質疑被告杜撰在場原因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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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9日「全球反極權遊行」,近百人被控在金鐘參與暴動,涉23人的暴動案有兩名男子不認罪,受審後今(18日)在區院被裁定暴動罪成。對於任職工程師的被告辯稱到場為了勸退示威者,法官練錦鴻批評,他冒著硬物與催淚彈橫飛的險境而勸喻,顯得天真、不自量力,以及不近情理得可笑,正常人不會有如此行為。兩人須還押至10月5日判刑。

不認罪被告為39歲零售主管鄧家樂,以及28歲工程師樊耀淦。練官引述樊耀淦自辯稱,他因不想有人受傷而到場奉勸參與者離去,並穿上和示威者相似的衣服,欲「討好」他們,樊自言無心參與暴動。樊指,於逃跑時看不清前路,才撞到警員。

練官分析證供指,當日下午近5時起,示威者在金鐘道一帶與警方衝突及投擲汽油彈,在場的樊沒可能見不到「如同戰場的景象」,觀感正常的人不可能只見示威者「行行企企」。練官稱,現場充斥煙霧和爆炸,樊不覺得衝突猛烈之餘,更勸喻示威者,難以想像屬心智正常的人的行為。

練官批評,樊身為普通市民,即使出發點是高尚無私,他於煙霧彌漫、人聲鼎沸的情况,冒著硬物與催淚彈橫飛,戴著口罩大聲勸退示威者,顯得不自量力。練官不信樊的解釋,指他作為專業人士,智力應不低於普通人,但他為逃避刑責而杜撰出扭曲的解說,又裁定樊想協助被箝制的黑衣者逃走,於是故意撞向警員。

至於鄧家樂不自辯,練官指,鄧和示威者逃跑期間跌倒並遭制服,他當時戴頭盔、眼罩和面罩,身穿黑色衫褲,差不多是示威者的「指定制服」。練官稱,2019年多次和平集會均演變成暴力事件,本案暴力示威進行近一小時後,鄧被截停;基於上述原因,唯一可能是兩人意圖參與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