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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九華徑昔17文人居9屋 僅3獲評級 長春社稱對文壇歷史重要 倡舊村完整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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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被評為三級歷史建築的九華徑舊村22號「曾氏祖屋」早前被拆卸,長春社翻查文獻發現,國畫大師黃永玉不但於1940年代末入住22號屋,後來亦搬到毗鄰23號屋,居住時間更長,他當年為多名南下的著名作家、詩人、畫家、漫畫家在該村覓得居所暫住,至少17人分別入住9間村屋(見表),包括著名詩人臧克家,一時間文人雲集,部分建築更保留至今。長春社高級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認為,黄永玉等人在九華徑聚居的歷史價值不限於香港,對中國文壇而言也是非常重要,建議政府保留整條九華徑舊村,以及為村內舊屋評級,以彰顯其歷史價值。

明報記者 馬耀森

資料顯示,第二次國共內戰(1945至1949年)期間有多名內地來港的文化人聚居在九華徑,但僅記載黃永玉曾入住22號屋,亦即「曾氏祖屋」,未有資料顯示其他文人及藝術家入住的屋號。

長春社翻著作尋文人舊居

李少文翻查黄永玉及其他曾入住九華徑的文人著作,從內容提及九華徑舊村的特徵,從而辨識各人曾入住的房屋,結果發現至少17人分別入住9間村屋,當中只有3間被評為三級歷史建築,其餘均無評級,他認為古蹟辦應重新評估村內建築的歷史價值,以免有漏網之魚。

現時九華徑舊村有13組建築物被評為歷史建築,甚為分散,李少文質疑「一排多間相連的屋只有其中一間有評級,將來怎樣保育?」他說村內建築並非全部具建築特色,但該村有逾300年歷史,是現時市區保存較完整的古村,加上二戰前後有不少左派文人和國民黨名人入住,認為極具歷史價值,應全面保留,並修葺村內建築,向市民展示該村歷史。

黃永玉居23號屋時間更長

對於早前被拆卸的九華徑舊村22號屋,古蹟辦資料顯示於1934至1937年間建成,1940年代末至50年代初有多名左派知識分子如黃永玉、樓適夷及王任叔曾入住。李少文翻查1995年出版的文學周刊《文藝報》,當中由黃永玉撰寫的文章〈往事模糊蘆花岸——香港九華徑的一些回憶〉記述他自1948年春季來港,在灣仔住了數月後,作家樓適夷邀請他到九華徑,一同入住22號屋,並提及屋外有水井;黃永玉於1949年3月搬到隔鄰的23號屋,直至1950年9月,居住時間較22號屋更長,而23號屋沒有評級。

此外,黃永玉當時是一眾文人的核心人物,不少曾入住九華徑舊村的文人都是在他協助下找到居所,包括翻譯家蔣天佐、詩人陳敬容及漫畫家方成等,當中方成與漫畫家陸志庠入住同一間屋。根據方成的〈憶九華徑〉,他形容自己入住的「屋子旁邊一間堆飼草的小屋,樓上是木頭樓板,只有一尺見方的透氣窗戶」,李少文認為按描述應為九華徑24A,亦即方成是黃永玉的鄰居。

李少文說,經考證後,目前得知部分文人入住9間村屋,當中又以22至29號相連的村屋最集中,包括黃永玉、方成、作家端木蕻良、詩人蒂克等。至於其他散落村內其他地點的文人包括曾入住九華徑10號大屋的中國現代文藝理論家及劇作家楊晦,以及曾入住村口86A號屋的詩人臧克家等。

倡收地換地

至少保留23至29號屋

李少文認為即使不能保留全村,亦不應拆卸23至29號任何一間屋。他建議政府以收回土地或以換地方式將該組村屋整全保留,亦可為該組建築物列為暫定古蹟,「問題在於政府是否願意做」。

古蹟辦表示,九華徑共有13項獲評級的歷史建築,全部為三級,屬私人擁有,在尊重私有產權的大前提下,政府會為擁有歷史建築的私人業主提供合適經濟誘因,鼓勵他們保育;因應有關建築物的文物價值及業主提出的保育方案等因素,每宗個案所提供的經濟誘因會按其個別情况考慮。根據現行政策,如涉及的私人歷史建築屬一級歷史建築,政府會考慮透過換地保育,古諮會建議政府不應使用公帑直接購入私人歷史建築。

地主遠東酒店申改劃獲批

事實上,九華徑舊村面臨發展壓力,該地段持有人之一遠東酒店去年向城規會提出改劃申請,擬於當地興建近6000伙住宅,今年7月獲批。遠東早前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集團對拆卸22號屋不知情,大宅業權亦不屬該集團。至於23至29號的土地查冊顯示,上述地段大部分由天超有限公司持有。

(城市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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