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港聞

行李延誤購萬元日用品 航空公司賠3300

發佈於

【明報專訊】疫後不少港人外遊,消委會檢視22間營運往來香港航班的航空公司在國際航班的行李賠償安排、申報方式等,發現在現金津貼、行李遺失定義等方面有不少差異。

有11間航空公司會為行李運送延誤的乘客提供一筆過現金津貼,折合約237至1177港元不等,相差近4倍。消委會提醒,若消費者因行李延誤而購買必需品,須保留所有單據報銷,及避免選購昂貴商品,免得航空公司以價錢不合理為由拒絕報銷,或只作部分賠償。若現金津貼不能彌補必需品支出,消費者可索償差額。

航空公司曾稱沒上限但要合理

消委會今年首8個月接獲61宗航空公司行李處理不當投訴,較去年同期5宗多逾11倍。今年其中一宗個案,投訴人因行李延誤,需在西班牙馬德里購買日常用品,曾向航空公司員工查詢賠償安排,對方稱賠償沒有上限,但要合理,最後兩人購買約1200歐羅(約1萬港元)日用品,索償時航空公司稱只能賠償400多歐羅(約3345港元),有關個案仍在處理。

消委會認為部分航空公司的賠償原則欠透明度,應提供更具體及準確資訊,提醒市民可在行李寄艙前拍照記錄,同時留意各航空公司的申索要求及時限,並保留所有溝通紀錄。另外,消委會對宿霧太平洋航空、中華航空、中國東方航空、香港航空、泰國國際航空、加拿大航空、新西蘭航空及卡塔爾航空無回覆查詢表示遺憾。

(消委報告)

繼續閱讀
贊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