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港聞

漫遊帳單延兩三月發 客不知貴續用

發佈於

【明報專訊】消委會今年首8個月接獲1213宗有關流動電話漫遊服務投訴,逾半涉及收費爭議,較去年同期711宗增約71%。有投訴人不滿漫遊通話帳單嚴重延誤,兩三個月後才顯示費用,令她不知收費高昂下繼續使用漫遊服務。消委會認為商戶應加強與消費者溝通,主動解釋各種數據組合、清楚列明增值服務等條款,確保消費者清晰接收及理解服務細節,信能減少爭議。

單日165分鐘收$5050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稱,外遊復常後的漫遊服務投訴上升,1213宗投訴中有635宗涉及收費爭議;涉及服務質素及合約糾紛的比例則分佔總數25%及22%。其中一宗個案涉及收費爭議,投訴人方女士今年1月及2月在加拿大使用香港手機號碼作漫遊通話,於3月收到帳單,電訊商稱她在1月用了7分鐘漫遊通話,收費170元;方於4月再收帳單,稱2月漫遊通話160分鐘,收費4900元。由於帳單顯示計算截至2月底,加上方女士3月沒有使用漫遊通話服務,遂繳付費用。不過,她於5月再收帳單,顯示2月27日漫遊通話了165分鐘,收費5050元。

方女士不滿漫遊通話帳單延誤,加上留言信箱通話的收費高昂,惟電訊商解釋,因當地供應商延遲提供漫遊用量所致。及後方女士向消委會及通訊辦求助,最終電訊商提供八折優惠。黃鳳嫺提醒市民,要清楚閱讀電訊商的電話短訊或電郵信息,並每月檢查帳單,如發現不明收費,應盡快聯絡電訊商。

(消委報告)

繼續閱讀
贊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