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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首8個月接逾千宗電話漫遊服務投訴 消委會促商戶主動解釋細節條款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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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今年首8個月接獲1213宗有關流動電話漫遊服務投訴,約一半涉及收費爭議。當中有投訴人不滿漫遊通話的帳單延誤,在兩個月或三個月後的帳單才顯示,令他在不知道收費高昂下繼續使用漫遊服務;亦有投訴人因未有回覆電訊商的短訊,被自動開啟漫遊數據服務。消委會認為,商戶應加強與消費者的溝通,主動清楚解釋各種數據組合、增值服務等細節條款,確保消費者能夠清晰接收及理解訊息,相信能減少爭議。

消委會說,在外遊復常後接獲有關漫遊服務計劃的爭議有所上升。其中一宗個案,投訴人於1月及2月在加拿大使用漫遊通話,3月時收到帳單顯示1月份的服務收費、4月收到帳單計算2月份的通話費用,5月再收到涉及2月底的通話收費,前後共被收取約一萬元。投訴人對帳單紀錄嚴重延誤大為不滿,電訊商回覆指已直接與投訴人跟進並解釋帳單,並同意為其提供8折方案。投訴人最終接受。

另一宗投訴個案,投訴人多年前已通知電訊商關閉漫遊服務,至今年5月,投訴人到內地旅行,其間使用內地電話卡,回港後卻發現被收取一日的漫遊數據費、涉100元。投訴人發現電訊商曾於3月以短訊通知,會於短訊發出後10日,為其自動開啟漫遊服務,如不需要開啟漫遊服務,則需透過短訊回覆。經消委會介入後,投訴人最終獲安排豁免有關漫遊數據費。

消委會提醒,市民宜清楚閱讀電訊商透過電話短訊或電郵發出的訊息,並每月檢查帳單,如發現不明收費,應盡快聯絡電訊商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