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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兆波:吸煙者應多付保費 為惡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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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近日有相當多關於香港作為國際城市定位的問題,筆者這次談的不是金融而是吸煙政策。在街上不難看見隨處吸煙的人,於是不少人被迫吸二手煙,帶來社會及健康問題。在新冠疫情最嚴重時,人人都要佩戴口罩,但大家仍見到不少人除下口罩吸煙,或甚至是邊行邊吸煙(俗稱「火車頭」行為),煙霧瀰漫;在大街小巷一班人吸煙亦隨處可見,市民被迫飽受二手煙危害。

不能因吸煙者「自由」令他人賠上健康

早前政府開展控煙策略公眾諮詢,內容談及幾個方面。我支持加強控煙政策,惟有意見——特別是代表商界的議員——指吸煙的人有自由吸煙。這些意見扭曲了邏輯,思維混亂。吸煙者有自由吸煙,但為何剝奪非吸煙者享受清新空氣的自由?在街上不難看見,路人為了躲避吸煙者而左縮右縮。

吸煙危害健康是不爭的事實,有煙草公司在不少國家也因此而賠上龐大金錢,例如於2014年,美國第二大煙草公司被判向一名丈夫因吸煙致癌死亡的寡婦賠償236億美元(註)。

我支持禁「火車頭」的方向,因為不能以吸煙者的自由而限制其他人自由,更不能造成其他無辜的人賠上健康,得不到基本保障。

每年由吸煙造成的健康問題,間接導致醫療開支增加。如果治療跟吸煙相關疾病用上的是公帑,那麼錢應該從何來呢?大家都知道醫療融資一直是個大議題。根據醫務衛生局資料,按醫療融資計劃分析,2019/20年度政府的醫療衛生經常開支佔53%,而30%是自付;至於同期通過私人購買的保險計劃和僱主提供的保險計劃的支出,合共佔16%。

如果無錢的話,又沒有醫療保險,又或是醫療保險不足(這很有機會,因癌症治療費用相當高),便是用上納稅人的金錢。因此吸煙者要負上相關的醫療開支,是合情合理。

吸煙行為致更高社會成本 是時候了斷

另一點是吸煙者買醫療保險時是要付出較高費用,這點大家都明白;但當他們在路上、在開放環境中吸煙,而又影響其他非吸煙者的時候,其實也要負上相當責任。這點不是自由不自由的問題,而是成本責任的問題——你的行為製造了「垃圾」,這些「垃圾」影響了你自己,也影響了別人,斷不可以由別人去埋單。

保險公司內的精算師是聰明的一群,他們算得出吸煙者要付較高保費,有數學根據、統計數據,否則成功的保險公司都不會有巨大的市值。吸煙帶來更高的社會成本既然是事實,是時候作個了斷。或者是時候清楚地向當事人表達,政府的醫療不會支付相關費用,或者是由當事人支付。

註:〈雷諾煙草被判賠償癌症寡婦236億美元〉,2014年7月20日英國廣播公司報道

作者是中大商學院亞太工商研究所名譽教研學人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李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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