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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受賄助運違禁品 懲教助理認罪候判 求情稱患自閉症錯把囚犯當朋友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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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去年收賄共逾1萬元,將多項未經授權物品引進荔枝角收押所給一名囚犯,被廉署起訴。他今(1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3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辯方求情稱他患有自閉症,錯誤把該名囚犯視為朋友,並為了還債而犯案。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下令先索閱背景報告,拒絕索取感化令報告,指監禁似乎是唯一恰當刑罰,押後至9月28日判刑,期間被告須要還押。

辯方求情稱,案發時為二級懲教助理的被告金永勤(34歲)初犯,他於2010年加入懲教署前患上自閉症,8年間曾任職懲教運輸組和工程組,工作表現獲得嘉許,案發前一年開始看守犯人。金永勤認為自己受涉案囚犯的重視,故誤將對方當作朋友;為了還債及出於一時貪念,鋌而走險收受賄款。香官問及,他是否收錢幫助朋友?辯方解釋,金低估了事件的嚴重性。

辯方又指,金永勤和妻子育有一名4歲兒子,金替雙親供樓,為人善良孝順。金事後向善導會尋求協助,他已有悔意,因本案失去工作,重犯機會低,辯方望法庭替他索取背景報告和感化令報告。

同案被告、還押者吳天文及其胞妹吳樂澝早前承認3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分別判監半年及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