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8男涉串謀搶劫珠寶店罪成 續還押候判 (16:19)

發佈於

警方2019年在何文田包抄截停兩輛車,懷疑車上匪徒打算前往行劫,一度向其中一部賊車開槍,擊中車身,調查後再發現另外2宗劫案與涉案8名男子有關。其中7人承認串謀搶劫罪,個別被告另承認搶劫、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全部人今(13日)在高等法院被定罪。控方透露其中7人均有不同類型案底,包括入屋犯法、襲擊等。案件押後至9月25日判刑,其間眾被告續還押。

8名被告依次為王承志、蘇嘉俊、鄭子鍵、吳聯傳、余鑫健、黃歲彰、周信發及張承發,年齡介乎24至36歲。8人涉3宗搶劫事件,首7人被指於2019年12月3日在紅磡串謀搶劫,部分人另管有牛肉刀等武器;鄭再於同日清洗12萬元和一隻名錶的犯罪得益。王及余另涉於同年12月1日在土瓜灣珠寶店劫走248件金器;張涉於同年11月8日在旺角劫走另一人的32隻手錶。

案情指,警方12月3日按線報截查涉案的士,余及周從下車逃離現場,王繼續行駛並撞到警車。另一架白色私家車上有蘇、鄭、吳及黃,4人在警告下拒絕下車,同樣撞到警車,其間警員曾擊碎車窗玻璃和開了一槍。7人最終被制服拘捕,警方發現的士藏有5把刀和一把鎚仔。

王在警誡下表示有人接觸他稱「有單嘢做」,成事後可獲發10至20萬酬金。當日他替的士換上假車牌後,獲告知要「搶個中年男人嘢」,但計劃開始不久警方便到場。蘇則表示黃提到要「降住」某人,其他人負責把風。至於其餘兩次搶劫事件,他們均在貨物到手後逃離現場,張承認知道要開門讓劫匪入內。

控方透露除蘇嘉俊外其餘7人均有案底,辯方求情稱王承志中學就讀皇仁書院惟成績平平,他覺得不值得花時間讀書,就業後誤交損友踏上歧途。案發時他欠債,視犯案為轉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