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內地來港法律博士生擬掛國殤之柱直幡 認企圖煽動囚6個月 (11:31)

發佈於

一名來自內地、23歲法律博士女學生涉參與以國殤之柱創作者高志活名義發起、展示國殤之柱直幡的活動,並於今年5月聯絡內地民運人士周鋒鎖取得9米高直幡,原定六四掛在銅鑼灣怡和街圓形天橋。女學生在六四前被捕,周鋒鎖其後發帖稱要為她「承擔責任」。女學生昨承認一項企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今(1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被告入獄6個月。

被告曾雨璇(23歲)承認於2023年5月8日至6月1日期間,連同周鋒鎖及其他人,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激起對其離叛。另一項涉及悼念「7.1 刺警」案中死者梁健輝控罪則獲撤回。

羅官判刑時指出,檢控的要旨是被告計劃展示的直幡內容,她與高志活和周鋒鎖的往來,純粹是事件背景。羅官認為直幡內容本身具尖銳性,會挑起情緒,但沒有鼓吹暴力,亦沒有煽動作進一步非法行動。被告打算在「敏感日子」展示直幡,較有影響力,並針對對這種信息有共鳴的受眾,「是情緒較容易被挑起的一群」;不過直幡內容圍繞六四事件,「沒有加添新意」,加上國殤之柱多年來公開展示,突然刺激激烈情緒的危機不大。

羅官續指,被告參與的直幡展示行動是國際行動,發起人要求參與者於六四在各大城巿展示直幡「互相呼應」,是集體行動,並不局限於某個城巿;相關人士高志活在國際有影響力,周鋒鎖亦是海外人物,周不單在海外犯案,亦在社交平台宣傳,鼓勵被告參與及關注她的動向。

羅官考慮被告有周詳計劃行事,最終計劃告吹僅因被告被捕,而在鬧巿展示龐大直幡的宣傳效果大,負面影響遠超於在社交媒體發布煽動帖文,以及被告在保釋其間犯事等因素,以9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後減刑至6個月。

被告承認的案情指,警方在被告的住所搜出一個來自美國的包裹,內有9米乘3米的巨型直幡,印有國殤之柱連同基座「The Tiananmen Massacre June 4th 1989 The old cannot kill the young forever(天安門大屠殺 1989年6月4日 上一輩豈能殺光年輕人)」的字眼,被告的書架上則有一封署名高志活的信件,提到直幡要顯示「我們都記得天安門」。被告的電話顯示她曾透過Instagram聯絡周鋒鎖,提供地址和聯絡資料,又指會在6月4日展示直幡,抗議警察綁架國殤之柱,周則提醒被告注意安全,若她成功將受到高度關注及令人鼓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