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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遺棄雙非男童認虐兒 內地女子判緩刑 案情指有人教唆被告「做場戲」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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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雙非」男童今年7月21日遭母親遺棄在廣華醫院急症室,母親由內地來港後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兒童罪。案件今(11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男童母親認罪。主任裁判官斥被告希望港府代為照顧及教育兒子「是很錯的做法」,強調即使香港的福利和教育制度完善,家長仍有責任照顧孩子,但考慮判監對被告孩子的負面影響大,判被告囚4個月,緩刑3年。

辯方求情時透露,報稱瑜伽導師的被告C.J.J.(37歲)在內地江西月入8000元,患有高血壓,育有12歲的男童X和另一名9歲兒子。X在8月21日回內地,交由奶奶照顧及已獲安排上學。辯方又指被告所託非人,深感後悔。

被告承認的案情指,希望X在香港讀書,故在香港誕下X。一家本來打算搬到深圳,讓X來港讀書,但因X父的工作問題而作罷,被告後來與X父離婚,獨自養育兩子。被告今年3月經朋友結識男子Steven以安排X來港,對方指被告或需「做場戲」,建議遺棄X在保良局的院舍,保良局會安排X就學。被告另向Steven支付1.7萬人民幣,作為協助找學校、更換身份證和回鄉證的報酬。

今年7月17日,被告帶X來港並與Steven見面,被告與Steven商討後,告知X他們會到醫院,屆時X要向警察稱母親失蹤,然後X便會被帶到保良局,被告則會申請旅遊簽證,每天探望X,Steven亦會照顧X。7月21日,X因腹瀉被送到廣華醫院,被告和Steven在X候診期間離開。閉路電視拍攝到被告和一名不知名男子在當天早上6時許遺下X離開醫院,被告在同日離港。被告翌日到深圳辦理簽證時,Steven經微信指事情鬧大了,請被告刪去兩人的通訊,被告照做後發現Steven在微信封鎖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