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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端情況」持續至午夜 勞工處:非必要人員不應返回工作地點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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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色暴雨警告信號現正生效,政府宣布「極端情況」持續至午夜12時。勞工處提醒,除必要人員外,僱主不應要求僱員返回工作地點上班;即使暴雨後的「極端情況」結束,僱主亦應以僱員安全為首要考慮,並考慮路面、交通及其他情況,按與僱員的協定的安排,彈性處理僱員復工或在家工作。

勞工處發言人說,「極端情況」存在期間,除與僱主訂立返回工作地點上班協定的必要人員外,僱員應留在原來的地點或安全地點,不要啓程上班,又稱政府會審視情況,其間僱主與僱員均須留意進一步的公布。

發言人亦強調,對於未能上班或及時返回工作崗位的僱員,僱主不應無故地不發放他們的工資、勤工獎或津貼,或輕易處分或解僱有關僱員;僱主亦不應扣減僱員在《僱傭條例》下享有的年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