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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李卓人等犯聚被拒上訴 終院:已成空文審之無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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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20年五一勞動節,工黨李卓人及社民連梁國雄等8人在金鐘遊行,裁定違反4人「限聚令」罪成。其中4人申請終極上訴,終審法院即日駁回上訴許可,昨日頒判辭,解釋裁決理由。終院常任法官李義表示,限聚令所屬的規例已不復存在,變成「一紙空文」(Dead Letter),且該規例因應緊急公共衛生才制定,失效期快及非成文法例,不見得受理上訴方申請會有所得益。

4名上訴人為郭永健、何偉航、麥德正和李卓人,各人原審罪成判囚14天,緩刑18個月。上訴方爭議,涉案者是否參加受禁群組聚會,以及參與和平集會可否構成合理辯解。

常任法官李義、林文瀚及非常任法官鄧國楨一同審理申請。常任法官李義撰寫判辭指出,限聚令所屬的規例今年3月31日後已失效,變成「一紙空文」,上訴方亦未就規例的失效提出重要的法律議題。該規例的正確詮釋已不再重要,更遑論其重大廣泛的重要。

上訴方指日後疫情 相似規例或重現

官指說法站不住腳

雖然上訴方補充陳辭稱,日後遇上相似疫情時,當局可能會採用相似的限聚令規例,並邀請法庭注意,新冠肺炎與SARS兩者爆發年份的相差不超過20年。

惟法官稱上訴方理據站不住腳,並說當然沒有人會希望疫情捲土重來,但即使情况如此,亦沒有基礎假設當局會採用相同形式、措辭及註釋的規例,因防疫管理方式是視乎疫症性質、傳染模式而量身制定。

法官又指,該規例非成文法例,失效期快及時有修改,與成文的商業法及刑事法不同,法庭不認為審議該規例會有所得益。

【案件編號:FAMC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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