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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收郵寄《羊村》 首引「輸入煽動刊物」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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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繼「羊村」繪本去年被裁定為煽動刊物,38歲男文員涉藏有從英國郵寄到香港的18本「羊村」繪本,警方國安處與海關今年聯合行動,從他和另一男子的住所及辦公室檢獲涉事刊物,兩人被捕後保釋候查,男文員被控「輸入煽動刊物罪」,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認為,有理由相信被告會危害國安,拒絕讓他保釋。案件押後至10月6日再訊,以待辯方給予法律意見及索取文件。

涉18本英國寄港 官拒保釋

翻查資料,律政司2020年首次以《刑事罪行條例》第10條的煽動罪行,控告人民力量譚得志發表煽動文字等罪;至於本案則為首度以輸入煽動刊物罪提控。根據條文,該罪第一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兩年,其後定罪可判監禁3年;煽動刊物則沒收並歸予官方。

控罪指被告梁俱銘(38歲,文員)於或約於今年3月7日在港連同一個稱為蔡榮達、別名「Pan Choi」 、又名「John Choi」的人,輸入18本煽動刊物,即分別名為《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羊村清道夫》、《羊村投票日》、《羊村建築師》及《羊村日報》的書,上述6書各有3本。

被告被指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港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在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引起或加深不同階層居民間的惡感及敵意;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

涉案其中3本「羊村」繪本(《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羊村清道夫》)被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裁定屬煽動刊物,前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人在區院受審後被判「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罪成,入獄19個月。另中大前學生會成員在網上轉載「羊村」繪本連結,他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被判囚5個月。

【案件編號:WKCC 376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