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財委會批7000萬元注資賑災基金 陳國基:援助京津冀物資可冬天使用 現時撥款不遲 (12:14)

發佈於

賑災基金早前原則上已批出約6500萬元捐助,支援京津冀一帶洪災災民,另有機構申請共約900萬元撥款,援助菲律賓風災災民及印度水災災民。政府向立法會申請追加7000萬元撥款注資賑災基金。立法會財委會審議相關撥款。政務司長陳國基表示,賑災基金諮詢委員會設行之有效的既定機制,會確保物資會派發給災民、公帑用得其所,又指涉及支援京津冀洪災的捐助物資包括棉被等,主要供災民於冬天使用,認為現時批款仍不算太遲。撥款建議經討論約3小時後財委會通過。

今次撥款主要協助京津冀一帶洪災災民,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顯示,有9個團體獲「原則上批准」,主要提供物資援助,包括棉被、消毒用品、食物等,涉及吉林、河北、天津等地。行政署表示,至今已向3個機構批出撥款,涉及金額共為1600萬,另有7個機構正準備詳細計劃書,亦已知另有5個機構有意提交申請。

新思維狄志遠指,洪災於7月底發生,關注會否太遲撥款。陳國基回應說,救援團體提交申請後,一般於一至兩日內會獲「原則上批准」,團體之後要經內地當局同意及確認所需救援物資,亦須格價及購買物資等,故所需時間較長;但他強調有關步驟屬必需,如果救援團體認為要簡化流程,當局亦樂意考慮。他又說,今次撥款涉及的物資包括棉被等,主要供災民於冬天使用,認為現時仍不算太遲。

多名議員關注撥款的監察機制。陳國基說,救援團體提出申請時會粗略列出所需資源,當局審議後會作「原則上批准」,相關團體可與當地城市對口單位聯絡,確認所需物資及數量,並再向港府提交細節,一般會在一星期內獲正式批准,獲准款項平均為300萬至400萬元;團體須按既定時間表發放物資,完成救災後,須提交審計報告,如有需要當局亦會派員到現場視察。

陳國基又說,當團體提出申請時,委員會秘書處會確認救援項目不會重疊,當局會協助協調,但不會分配救援工作。今次有部分救援團體為首次提出申請撥款,他稱,會確保團體有能力處理救援物資、於內地有對口單位,審批標準亦會保持一致。另外,多名議員關注當局會否提高撥款上限,陳國基說會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