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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社工涉於港鐵站偷拍女子 准保釋候訊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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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歲男社工涉嫌於坑口港鐵站外,用手機偷拍一名女子的私密部位,因而被控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他今日(5日)到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10月3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被告獲准以1000元保釋候訊。

被告吳俊龍(27歲,報稱為社工)被控於2023年1月2日,在將軍澳培成路港鐵坑口站B1出口對出樓梯,出於拍攝女子X的私密部位的意圖,為了從X的衣服下方拍攝其私密部位而操作設備(即iPhone)。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被告為了性目的及不理會其行為是否獲得X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