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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兆文:輕性精神病被忽視 重性精神病遭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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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精神健康檢討委員會曾經指出,平均每7名港人便有1人出現不同程度精神健康問題,包括一系列生理、心理和社會原因導致的行為、情緒、思覺、智能等問題。由於傳媒選擇性的報道傾向,一部分香港市民對精神病的理解局限於「重性精神病」,簡單地標籤所有精神疾病都是嚴重、危險甚至絕望。

另一方面,由於一些不完整資訊,又有部分市民誤以為精神病都屬「輕性精神病」,只是一些情緒或焦慮表現,沒有什麼值得特別關注。市民對於「重性」和「輕性」精神病的誤解,必須澄清,鼓勵受困者接受社工、心理學家、醫生等給予基於實證的意見和幫助。

重性精神病不一定「重」

現代精神病診斷手冊包括數百種不同類型的精神病,當中有些病類有明顯生理基礎,例如阿爾茨海默氏病(又名失智症或腦退化症),主要病因是腦部退化,符合典型「disease」概念。但亦有很多病類屬於所謂「紊亂或失調」(disorder),病因不清晰,生理、心理、社會因素混合,有別於醫學上典型「disease」概念。

精神病的分類繁多,常用歸類方法之一為二分法,即分為「重性」和「輕性」兩大類,以方便研究、治療和公眾教育。「重性精神病」(serious mental illness, SMI)的例子有精神分裂症、興奮抑鬱症(常被稱為「躁狂抑鬱症」)等。「輕性精神病」(common mental disorders, CMD)例子有抑鬱症和各種焦慮症。

很多市民誤以為「重性精神病」一定比「輕性精神病」嚴重,無法根治。但事實並非如此,例如約有十幾個百分比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一次病發,一年內可完全復元,之後不再復發,身心等功能無損。

另外根據研究顯示,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暴力傾向不高於其他人。若社會能夠接納他們,並做到早發現、早治療,他們能夠復元的機率會提升很多。

簡化輕性精神病 礙對症下藥

在部分市民過度嚴重化「重性精神病」的同時,又有另一部分市民過度簡單化「輕性精神病」,引致諱疾忌醫的反應。其實常見的情緒和焦慮症,嚴重患者受到的困擾,可以比「重性精神病」有過之而無不及,極端者更有尋死傾向,故此不可以輕視。

精神疾病長期不受重視,大眾放大「重性精神病」問題,不單未能對症下藥,更引致污名化,對患者和家屬造成負面壓力,邊緣化患者,令他們未能融入社會。另一方面,過度忽略「輕性精神病」,初期情緒病患者諱疾忌醫,擔心被標籤化,會減弱患者尋求專業協助的積極性。

愈早接受治療 康復機率愈大

治療精神病方法眾多,包括藥物、心理和社會治療或合併治療等。臨牀心理學家、精神科醫生、家庭醫生、社工、患者、親朋、輔導員都是幫助患者的關鍵人物。社會工作者擅長在社區深耕細作,能編織細密安全網、服務網,擔任前線工作,早期發現患者,向他們提供適時輔導及支援,需要時作合適轉介。

精神疾病在大都市十分普遍,人經歷不同成長階段、挑戰、困難,都會引起不同程度的精神健康問題。早治療的患者,很快可走出困局;而長期忽視的患者,則很容易進入惡性循環。大眾應鼓勵受困擾人士正視其狀况,跟很多疾病一樣,精神病患者愈早接受治療,康復機率愈大。

香港社會工作人員協會於今年3月,經本地研究建立了一套「精神健康社工專科專業勝任能力架構」予從事精神健康服務的社工,希望本地社工可更有效支援受情緒困擾的市民。

作者是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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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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