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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緻茵:疫後復蘇:要看大格局,不要着眼於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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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疫後香港市道低迷,政府正研究設夜市、救股市。在全城為救市出謀獻策時,有議員坦言:「不應由政府帶頭搞夜市,香港經濟不是管就會成功,要放手才會成功。」本文並非要集中討論夜市如何搞活,筆者倒是想指出,上述說話正好反映一個狀况:疫後的香港,或走到了需要政府「放手」、「放寬」的一刻。

過去幾年,國安與抗疫乃頭等大事,「管」基本上是必要手段,加上本屆政府有極強的管治意志,要「管到底」也是沒有難度;惟推動夜市、旅遊和文化創意產業等經濟活動,都不是靠「管」就能成功。

可能會有人說:「管」的是國安,「放」的是經濟,沒有矛盾,可以同時進行。這未免把問題簡單化了——政策之間不可能完全互不相干。政府高層的政策優次,也會影響下層官僚的行為,當行為習慣形成之後,就難以改變。要「管」但不能「管死」,要在適當時候和適當位置放手,恐怕不局限於如何搞活夜市,而是連繫到整體施政。

誰在高層協調?

針對一些實務問題,例如啟德郵輪碼頭巴士線、超強颱風襲港等,我們都見到政府高層在落力協調。與此同時,政策的大方向是由誰在協調,還是各有各做?

疫後,政府「力谷」旅遊業,亦加強推廣傳統景點以外的旅遊路線。內地旅客來港之前,都會參考「小紅書」推介的特色旅遊路線,例如「帶娃到港大走一天」,不會只到傳統旅遊區。這邊廂,旅發局落力推銷的觀塘旅遊路線中,駱駝漆大廈正是這種非傳統景點;南區的旅行路線,則包括香港仔避風塘的舢舨、漁船和天光墟。那邊廂,在一星期內,食環署和地政總署積極執法,駱駝漆大廈有餐廳因無牌經營而遭票控,其他店舖要暫時關門避風頭;香港仔天光墟漁販也被指無牌經營,被勒令日內結束營業。

的確,在執法部門眼中,違契就是違契,犯法就是犯法,沒有什麼好爭辯的。然而,這些規管工廈的「法」(例如工廈用途、地契條款、工廠食堂牌照等)是否已經過時,就屬於政策層面的問題。

駱駝漆大廈不少店舖停業之後,有打工仔嘆「無地方食飯」,正好反映了這種廉價的平民食肆和小店是有需求的,它們屬於觀塘區經濟生態的一部分,補充了地舖數目的不足。雖然局方指違契經營者對其他合法商戶不公平,但正因為工廈平租,這些食肆和小店才有生存空間。打工仔嘆「無地方食飯」,下一句就是「下星期要帶飯」,可見有些打工仔不能到工廈食飯,都不會到商場「捱貴飯」,這又跟「推高消費」的目標背道而馳了。

相關部門的確有充分權力和理由執法,惟「執正」所帶來的連鎖效應,是否在行動之前已經被充分考慮?我們也許要想想:為何駱駝漆大廈和天光墟能夠成為官方旅遊指南中的景點?

下層的零風險偏誤

駱駝漆大廈商店和天光墟面臨消失,可能就是局與局之間步伐不一的結果,令市民覺得政府「左手打右手」。很多有特色的經濟活動,是「有機」地出現的,不是政府說有夜市,就會有夜市。有些人和事,消失了就不能翻生。

人類對「絕對確定性」總是有種偏好。這種偏好,在公共政策的決策過程中也會發生,導致所謂的「零風險偏誤」(zero-risk bias):決策者在做抉擇時,往往會尋求風險最低,甚至零風險的事物或選項,因而錯過其他更妥善的處理方法。典型的官僚系統,更傾向把這種想法推到極致,因為有風險就代表有機會犯錯,而犯錯就有機會「人頭落地」。在新政策之下,當局更會加快處理持續表現欠佳的公務員。

筆者要舉的另一例子,也是在同一星期內發生:民政處指有街坊投訴區內快餐店的「黃帽工人」塗鴉,「令人聯想到黑暴或港獨」,多次提醒店主清除。根據報章引述店主的說法,該塗鴉10多年前已經存在,他亦主動提出把黃帽塗成白帽,但卻不被接受,部門也未有回應該塗鴉究竟犯了哪一條法例。

假如店主說法屬實,前線人員在判斷投訴是否合理,以及在應對投訴時,絕對有更好的方法處理。政策層面上,推動文化創意產業是「十四五」規劃下的大方向;荷李活道一帶的壁畫和塗鴉,也是旅客的熱門打卡地點。「黃帽工人塗鴉」暫時是單一個案,惟其他壁畫和塗鴉,會否因為相近的原因,或因收到類似的投訴而被要求移除?在這一刻,我們還未知道準則是什麼。

對個人而言的理性 對大局未必是最好

要前線人員為大局着想,主動考慮自己的行為會否影響大政策方向,並不容易,因為這些都不是衡量他們工作表現的指標;相反,「減少投訴數字」或「加快處理投訴的速度」,可能才是他們眼前最重要的工作。在這情况下,「零風險」絕對是最理性的選項。這也解釋了為何近幾個月,前線部門會出現寧可「做多」,都不要「冒被投訴的險」的處事方法。不過,對於個人而言最理性的選擇,不等於會為整體施政帶來最好效果。

近年,有人批評公務員「少做少錯」的文化,並熱烈討論如何推動公務員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一些公務員的確變得「敢於作為」,例如積極執法、堅決杜絕有國安風險的事與物等,工作表現十分顯眼。相反,為平衡利益、為將各種政策更好地落實、為大局着想而做的決定,未必是公眾會覺得顯而易見的(visible),但並不表示這些公務員是消極處事。

要由上而下真正「放手」振興經濟

過去兩三年,「執法」的確是頭等大事,但當我們走到了要振興經濟的一刻,強調「管」是最有效的方法嗎?本屆政府的確有積極作為的決心,惟我們也要明白一點:一個政府不可能同時把一切事情都做好,要有緩急輕重。讓香港經濟恢復元氣,是當務之急。政府要看的是大格局,不要着眼於小問題。

對前線人員,高層需要透過調整管理制度,鼓勵他們跳出「避險」思維。香港的優勢之一,就是公務員細緻地平衡利益、分析政策選項優劣的能力。在香港要復常的關鍵時間,這些能力應該大派用場。除了發揮原本的優勢,香港需要新的嘗試,不能靠「吃老本」。如以固化的思維做事,把程序和法例放得太高,只會事倍功半。

作者是公共政策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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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緻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