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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覆核警未查強迫勞役 政府上訴稱事主非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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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英籍僱主涉非禮外傭及以「按摩」為名強迫為他手淫,原審裁定非禮罪成,上訴後罪脫。該外傭申請司法覆核,稱警方調查時沒充分調查她是否人口販賣及強迫勞役的受害者,早前在高院裁定勝訴。政府一方不服上訴,上訴庭昨開庭處理,將押後頒判辭。政府一方表示,涉案外傭並非強迫勞役的受害者,警方調查和現行司法制度已妥當處理其個案;外傭一方則稱,政府有責任就強迫勞役立法,以保障類似受害者。

上訴庭押後頒判辭

代表警務處長及律政司長的資深大律師鮑進龍表示,警方當時收到以「CB」為代號的外傭來信,隔了3日就拘捕涉案僱主,數個月內完成調查;這反映刑事司法系統已「妥當處理」事件,符合《香港人權法案》的責任。

鮑進龍又稱,「CB」遭僱主性侵不涉及有組織罪行和金錢利益,亦無被威脅情况,故「CB」並非人口販賣和強迫勞役的受害者。另根據「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報告,人口販賣受害者的特徵包括長期工作、不擅長本地語言及在工作場所睡覺;除和僱主同住之外,「CB」不符合其他人口販賣的條件。

外傭方:政府有責立法打擊

代表外傭「CB」的資深大律師陳樂信則稱,除一名高級督察存入法庭的誓章之外,沒文件證明警方如何調查「CB」是否強迫勞役的受害者,影響公眾監察。陳樂信舉例,警方可調查涉案僱主以往聘用的外傭,考慮該人是否有系統地性剝削。陳樂信提及,政府有責任針對人口販賣及強迫勞役立法,建立跨部門的工作框架,以打擊有關行為。

【案件編號:CACV 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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