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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女廁向女子笠頭箍頸 32歲男認罪囚16個月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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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夜歸女子去年5月在調景嶺公共交通交匯處的女廁內,被一名30歲男子以風褸笠頭箍頸約10分鐘,女子極力掙扎時男子突然稱「我唔玩喇」鬆手讓對方離開。該男子今(31日)於區院(移師荃灣法院)承認各一項非法禁錮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情指,被告稱沒有特別目的施襲,當時「鬼迷心竅」想打人;暫委法官韋漢熙形容事件令事主留下「難以磨滅的心理陰影」,法庭須為事主主持公道,判被告囚16個月。

被告葉紹陶(現32歲)承認的案情指,被告與事主X本身互不相識。2022年5月28日凌晨近2時,X在調景嶺公共交通交匯處下車,進入女廁如廁後打開廁格門,被告突然出現,X被人以風褸笠頭,她眼前一片漆黑,同時尖叫和掙扎,被告以雙手箍頸,將X推回廁格及關門。X呼吸困難不支倒地,被告亦一同倒地。X多次呼救但無人回應,又兩度稱「你要咩,我都畀你」,被告回應「你唔出聲就得」,X做「ok」手勢後,被告一度鬆手,她再掙扎時遭箍頸。及後被告突然說「我唔玩喇」並鬆手離開。

X將事件告知男友,對方代她報案。X同日凌晨到急症室求醫,獲診斷有頸傷、頸部肌肉痛、沿頸範圍觸痛和泛紅。被告在6月8日被捕,在警誡下稱當時「好大壓力,想搵人發泄」,並向警方交代案發經過,稱看到X呼吸困難後「突然清醒」及鬆手,又指當時「好諗唔開」、「好似見到一千零一個人入咗去,打佢一鑊喇」。

法官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兒時確診聽障及自閉症,8年前患上甲狀腺亢進,影響脾氣暴躁,案發時停藥數星期及受同事欺凌,致情緒不穩,事後深感懊悔及內疚,希望向事主道歉。法官則認為自閉症不妨礙被告認清對錯,他自行停藥令情緒失控是「咎由自取」,行為令事主有昏迷甚至窒息死亡的可能,事主亦大感驚恐和無助,事後經過事發地點猶有餘悸,終判被告囚1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