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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遭警箍頸後死亡案重審 暫未決定設陪審團與否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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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六旬的士司機因與乘客爭執,被捕時遭警員箍頸押上警車,致頸椎移位,癱瘓臥牀近一個月後不治,死因庭裁定司機死因是不合法被殺。涉箍頸警員就裁決提出司法覆核後,高院早前撤銷死因裁決,案件發還重審。死因庭今(30日)於死因裁判官周慧珠席前作閉門的研訊前檢討,據悉暫未決定是否設陪審團,有待警員一方於年尾交代醫生證人報告後,由法庭指示。死者陳輝旺的女兒陳盈康今有到庭,她表示冀透過研訊取回公道。

早前提出司法覆核的警員林偉榮、死者家屬、警務處處長、消防處、拘捕警員馬振康、警長羅偉民,及醫管局均有律師代表出席聆訊。

據了解,死因聆訊原定今年10月召開,預料審期為十多天,上次研訊20名證人均會再度作證。林偉榮一方擬額外提交骨科醫生專家報告,消防處或會傳召多一名證人講述在救護車上情况,暫定於11月30日交代進度後,再由法庭作出指示,故未有審期。

原審死因研訊於2018年10月召開,當時死因裁判官是嚴舜儀,陪審團裁定死者陳輝旺(終年65歲)死於不合法被殺。事發在2012年11月11日,陳輝旺因被人箍頸提起至雙腳離地,於是頸部受傷並須長期卧牀,其間引起支氣管肺炎為直接死因,翌月12日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