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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榮米線」被指違工廈用途須結業 負責人質疑法例過時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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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駱駝漆大廈一間被視為「黃店」的食肆「光榮米線」日前稱接獲地政處通知指違反大廈「只准用作工業及貨倉用途」規定並要求停業,否則向業主「釘契」。發展局長甯漢豪昨回應事件時指「違契就係違契」,光榮米線負責人Glory質疑類似情况「全香港都係㗎喇」,認為現行工廈條例過時,指各區工廈已有多種業務,質疑執管行動有如「殺咗工廈」,反問本港「仲有幾多工業呢?」他亦指政府曾提出活化工廈,認為正反映政府意識工廈失去本身價值。

光榮米線負責人Glory今早接受商台節目訪問,他被問及是否認為事件涉及選擇性執法,Glory說現階段未敢判斷,但他估計駱駝漆大廈短期內不會再有同類店舖因違契而結業。他續指,過往甚少地政總署人員巡查駱駝漆大廈,其店舖一個月要應付約7個政府部門,例如消防處、地政總署及食環署等,相反其他商店就只需每隔幾個月才面對一次政府部門。他又指,現時駱駝漆大廈有50多個食物製造廠牌,「好想清楚了解吓,點解食環署會出到牌畀50幾間呢?」

Glory稱,約10年前起一直視駱駝漆大廈為行街及飲食地方,不清楚大廈不容許經營食肆。店舖自去年12月開業後,當時聘請「出牌顧問」協助申請食物製造廠牌照,惟對方收取數萬元後便「走佬」,其後打算先申請臨時牌照,但後來收到地政總署信件,指店舖即使取得食物製造廠牌照,都不能有金錢交易,其後提出改以網上交易收款取代亦被拒。

負責人續指,地政總署於7月底派員「放蛇」,當時地政總署派人在現場查看餐牌,店舖職員詢問地政總署職員「食乜嘢」時,對方便持證件表明身分,並在現場拍照。其後他於本月3日收到地政總署信函,指需於今日前一定要還原店舖成倉庫或工業用途,否則向業主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