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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認反修例示威時襲內地旅客囚14個月 官斥霸凌、仇視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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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於2019年9月2日來港旅遊的內地男子表示「我中國來的」、「這裡是中國香港」,及後遭示威者圍毆。有份施襲的27歲保險經紀早前承認非法集結罪,還押至今日(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4個月。裁判官表示事主用普通話表明身份後,無故被人圍毆,反映霸凌及仇視的行為;又指被告追擊事主至旺角警署附近,斥他目無法紀。

控方案情指,當晚11時許,事主董博宣從金都商場沿彌敦道步行,一名女子要求董叫政治口號,示威者亦開始跟隨他。其後有人向董叫罵,繼而施襲,被告參與其中。當晚警方從新聞直播知悉事件,有警員從旺角警署後門衝出以營救事主,並且拘捕被告。事主驗傷後發現身上多處瘀傷。

辯方求情指,被告對於他令事主對香港產生負面觀感而感到抱歉,並指他一開始以為有記者遇襲才出手阻止事主離開。被告事發後積極更生,參與義工服務,有意日後成為議員助理。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時直指,當晚約百人在案發地點聚集,襲擊事件歷時5分鐘,被告沒有手持武器。惟案中有加重刑責的因素,包括事主是旅客及無辜路過,因表明是中國人身份而被打,反映霸凌及仇視的行為、被告沒有受到挑釁下施襲,其行為令香港作為國際都市的形象受損,且追擊事主至警署附近,反映他目無法紀,終判被告囚1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