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前民政主任涉偷拍並發布外遇對象性愛片段 事主供稱被告曾威脅「連登見」 (18:44)

發佈於

29歲已婚前民政處行政主任,涉去年偷拍與外遇對象的性愛片段,並發布到社交媒體。他否認窺淫等5罪,案件今(28日)於粉嶺裁判法院續審。女事主作供時多次哽咽,又透露當時自己亦有男友,被告不滿她「無一條心咁對佢」,威脅要報復令她身敗名裂,揚言「我攬炒無成本」。三周後事主收到大量陌生人的信息,並發現網上流傳她的性愛片段、相片及個人資料,於是報警。審訊9月8日續。

被告陳梓文(案發時29歲)報稱民政事務處行政主任。陳否認3項窺淫罪、1項刑事恐嚇及1項未經同意下發布私密影像罪受審,由已退休的國安法指定法官、大律師杜浩成代表。

25歲女事主供稱,她在去年3月因工作認識被告,兩人後來發展成親密關係並發生性行為,後來X得悉被告亦已婚並育有兩歲大女兒,X亦有男朋友,但兩人繼續約會。同年5月,兩人開始考慮是否與各自的伴侶分開,被告曾向X稱他兩年前已簽紙離婚,但未辦完手續。被告居於內地的妻女在8月回港後,兩人的見面次數減少,被告曾稱離婚後亦未必與事主交往,但又責怪X沒有將他放在首位。

9月15日,兩人的感情破裂,被告向X發信息威脅會報復她,揚言「連登見」。X作供時多次哽咽,稱曾向被告發送私密照,「你只會向你鍾意嘅人、好信任嘅人咁樣send」,她擔心被告將私密照傳出去,故承諾向男友坦白。9月17日,X向被告稱決定跟男友繼續交往,被告則問X借錢交卡數,又要求見X的父母和男友,否則會上載兩人的自拍照到Instagram,X終就範,安排父母和男友跟被告見面。X在10月發現Telegram群組上有她的照片、個人資料和被偷拍的性愛片段,於是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