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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漢涉二胡奏《願榮光》被控無牌籌款10月裁決 被告另向控方索償100萬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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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於前年及去年在大圍、旺角及中環街頭,多次以二胡演奏《願榮光歸香港》的六旬翁,早前否認共7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及「未經批准在公眾地方進行籌款活動」控罪,今(28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續審。被告指,日前收到控方第三本控訴文件,三本合共重18斤;裁判官陳慧敏稱「18斤陳詞需要時間考慮」,押後案件至10月24日裁決。

被告李解新(69歲)於庭上指,日前收到控方第三本控訴文件,惟三本文件共重18斤,而內容「萬變不離其宗」,因此「沒有辦法看」。被告又反對裁判官押後案件,投訴控方「佢唔將我搞死達唔到目的」,四年內「同樣案件、同樣事實、同樣的人」對他造成折磨,「今日到咗不能承受的狀態」,故於庭上提出反訴。

被告於庭上宣讀「反訴書」,稱「已經到了精神崩潰和身體被摧殘的地步」,認為控方在一個「簡易程序」的案件上使用了「對恐怖分子拉登的精力」,並動用所有「『港力』資源」。他又稱,歷經屯門法院到沙田法院「無休止的控訴」,已「記不清多少次開庭」。他表示自己「天天在恐怖之中,無法正常生活和休息睡眠」,就控方行徑向法院控訴,索賠損失共100萬港元。案件押後至10月24日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