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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警遏洗錢單月拘458人 教師護士涉借戶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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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方本月採取代號「雋語」的反洗黑錢全港執法行動,拘捕458人,當中涉及314宗本地及海外罪案,被捕人涉嫌處理犯罪得益4.7億元,當中警方成功阻止1600萬犯罪得益轉移。涉款最多個案為一宗虛擬貨幣投資騙案,涉及32名受害人、3300多萬元。警方指犯罪集團會利誘市民租借或售出銀行戶口,被捕傀儡戶口持有人包括教師和護士。

涉款4.7億 警阻1600萬轉移

警方本月7日至23日於港九400多個處所搜查,拘捕330男128女,年齡15至82歲,他們分別涉及洗黑錢等罪行。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警司呂智豪指出,洗黑錢案件中以投資騙案居首,其次為求職、網購及網上情緣騙案等。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財富調查組)總督察范偉豪稱,行動中瓦解一個去年10月起活躍於本地的洗黑錢集團,本月拘捕8人,年齡33至45歲,包括一名骨幹成員及7名傀儡戶口持有人,他們以300至1500元誘使本地及外籍人士出售銀行戶口,以助洗黑錢;集團涉嫌大量提取現金買賣加密貨幣,清洗高達1.1億元犯罪得益。

有300元利誘 有訛稱南下做生意

呂智豪指犯罪集團會利用市民「搵快錢」心態,利誘交出銀行戶口,被捕人集中為低收入人士,當中部分為網上情緣騙案的受害人,他們交出銀行戶口及提款密碼予犯罪團伙後,便會被用作洗黑錢。呂稱,被捕的傀儡戶口持有人不乏受教育及高收入人士,如教師和護士。

呂又指,有犯罪團伙會訛稱有內地人到港做生意,但起初無香港戶口,在網上刊登廣告向市民租、借或買戶口。他強調,市民一旦將戶口租借或賣予他人,即使戶口持有人不知可疑資金來源或背後犯罪活動,也不等於沒犯法,不能作為辯解藉口。洗黑錢罪行最高可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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