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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壁畫事件 局方謂「善意提醒」易聯想黑暴 店主:民政稱最好塗去免犯法 麥美娟:可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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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近日中上環「輝煌快餐店」外牆兩幅戴黃色安全帽吃麵的地盤工人塗鴉被塗去,民青局長麥美娟昨回應稱,民政處同事以「一般人的感覺」認為塗鴉易讓人聯想到牽涉「港獨」或「黑暴」,而向業主和地方佔用人「善意提醒」,「其實佢哋可以唔處理」。快餐店主何先生昨在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提到,每個人對藝術觀感都不同,即使畫作無關政治,「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麥:業主、佔用人同意並委託移除

麥美娟昨出席活動後表示,民政處經常收到中西區市民反映,區內有特別多牽涉鼓吹港獨或黑暴的塗鴉,會主動清理公眾地方塗鴉;若位處私人地方,則提醒業主和地方佔用人,讓他們決定是否移除或處理。她稱,涉事塗鴉是由其業主和地方佔用人同意並委託民政處移除。她強調,民政處非執法部門,但有責任收集地區市民意見和反應。

被問到會否擔心事件扼殺創作自由,麥美娟稱民政處鼓勵地區多元化發展,「事件根本與扼殺創作自由無關係」,因業主和佔用人可決定處理塗鴉與否,不用將事件提高至該層次。

店主:問犯何例不果 簽紙免影響客

店主何先生昨憶述,早前獲大廈業主立案法團通知外牆塗鴉有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要求盡快塗去。但他認為並非由政府部門通知,且塗鴉已存在多年,故沒理會。民政處一個多星期後派人稱兩幅畫有可能違反國安法,並說最好塗去塗鴉,以避免犯法。

何先生說,有問過犯法原因和干犯國安法哪條條例,卻沒得到民政署人員解答。何其後與店員商量後,為免影響店舖及客人,決定簽署同意書讓民政處移除塗鴉。他感到可惜及無奈,認為未能保護代表店舖和該區的藝術品。

何先生又說,兩幅畫已存在分別至少15年及7至8年,在他接手店舖前已存在。前店主告訴他,塗鴉是住在該區多年的外國藝術家,看見店舖有很多工人光顧覺得特別而創作,形容十分有價值,亦能代表該店。他強調畫作完全無關政治,「每個人觀感都唔同嘅,好老實講,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我係睇藝術咋嘛,唔係講政治」。他又擔心,事件或反映本港藝術表達空間愈趨收窄。

原畫作被塗去後,原作者近日於同一地方畫上新作,為一名穿圍裙女子拿着食物。何先生說驚喜及感激,「證明佢(畫家)對呢個地方都幾有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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