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涉非禮女友女兒罪成 的士司機還押時身亡 官指原可判囚30個月 (11:47)

發佈於

六旬的士司機涉於2018年至2020年間,兩度觸碰當時6至8歲同住女友女兒的私處。該司機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非禮罪罪成,原定今(25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惟庭上透露被告於還押其間身亡,法官指屬特殊情況,照理判刑已無實質效果,故不會正式作命令,但為了案件完整性,考慮所有因素後,本案可予以30個月監禁。

現年64歲的被告N.W.C.D.被控於2018年夏天某日,在九龍土瓜灣某單位非禮6歲女童X。被告另被控於2020年10月26日,在尖沙咀某單位,非禮8歲女童X。

法官姚勳智表示,收到懲教所通知被告於8月8日在伊利沙伯醫院身亡,認為法庭可行使酌情權不作判刑,毋需正式申請註銷控罪書。控方主張完成判刑整個定罪才完結,辯方對此無意見。法官遂建議先等候被告的死亡證發出,若屆時控方堅持應宣告控罪書無效,再向法庭申請,並要求控方此其間呈交案例。

法官指,雖然判刑無實質效果,但為了案件的完整性作以下觀察。本案中X只有6至8歲,與被告年齡相距大,被告作為X母親的男友,藉詞與X玩「唧唧遊戲」再非禮她,不但破壞信任,亦對X造成深遠影響,事發後她與母親關係變差。法官同時考慮到兩罪涉案時間不長、不涉暴力,最終表示若依照正常程序,會判被告囚3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