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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報受保人資料詐騙佣金約75萬 前保險代理囚30星期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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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去年起訴一名前保險代理,控告她涉嫌在五份保險申請表上虛報申請人的職業、月薪或相關的經辦代理,詐騙一間保險公司佣金共約75萬元。被告早前被裁定「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及「欺詐」共五罪罪成,今(2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林子康指,被告犯案並非一時衝動,但考慮到受保人並無直接金錢損失,被告亦無機會再犯事,判處即時監禁30星期,並批准辯方申請,讓被告保釋等候上訴。

辯方求情稱,被告周子羡(30歲)為初犯,犯案與其品格個性相異,且被告不可能再投身於保險行業工作,望法庭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裁判官判刑指出,辯方的配合令審訊更有效率,但被告的行為明顯違法誠信,判處被告監禁是唯一選項。

5項控罪指,被告於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期間,涉嫌使用四份載有四名申請人的僱主、職業或平均月薪的虛假陳述的保險申請表誤導永明金融;另外,被告亦涉嫌虛假地向永明金融表示自己為另一份保單的經辦代理,意圖詐騙而誘使永明金融向她支付佣金。

案情顯示,被告於擔任永明金融保險代理期間,在四名相識人士不知情的情況下,替他們購買保單,又訛稱為另一份保單的經辦代理,誘使永明金融向她支付佣金,從中獲利52.7萬元。廉政公署於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揭發涉案保單的部份保費由被告繳付,惟涉案保單及後已因「斷供」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