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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4公司投得9份配合垃圾徵費實施供應指定袋合約 料10月開始生產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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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今日宣布經公開招標程序後,9份配合實施都市固體廢物收費的供應指定袋合約,由4間公司投得,預期各承辦商將於今年10月開始生產指定袋,以確保在明年4月1日開始實施垃圾收費前在市場上有穩定及充足的供應。環保署表示,將於立法會暑期休會後首個會議上(即10月18日)把指定垃圾收費實施日期的附屬法例以「先訂立後審議」程序提交立法會省覽,公眾教育及宣傳工作會一直延續至明年第四季。

9份合約由4間公司投得,分別為振興展業有限公司、超誼綠色科技有限公司、迪高施環保有限公司及力高寰宇有限公司。

環保署曾於去年6月10日就指定袋合約進行公開招標,惟符合技術要求的標書標價都遠高於預期,最終取消招標,當局於是修改指定袋規格及標書條款,並容許承辦商在香港境外地區進行生產工序,在今年3月31日就指定袋合約再次進行公開招標,共收到45份標書,所有中標者的標價均比原先估算為低。

環保署表示,為確保指定袋生產質量,各承辦商均持有有效的ISO9001品質管理系統認證,亦須按合約要求於獨立認可實驗所為指定袋進行品質測試,署方會隨機抽樣指定袋進行品質測試。

根據環保署向本報提供的招標文件,供應商會製造背心袋和平口袋兩款袋型,並提供11種不同容積的袋,由3公升到660公升不等,每個指定袋均附有指定二維碼、條碼及批號。每份合約預計批出約3億個袋,合約期為38個月(即約3.2年)。根據環保署網頁,每分合約預計批出價值介乎8000萬至1.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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