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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李予信稱受命報名參選後被截停 否認做鄭達鴻「Plan B」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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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35+」初選案今(21日)踏入第110天審訊。前公民黨區議員李予信稱,公民黨擔憂參選人被取消資格(DQ),時任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指示李報名出選,惟及後又截停他報名。李交提名表後未能即場取回表格,他向楊表示「我收唔走」、「好frustrate(受挫)」,楊岳橋回答道 「阿信,it’sok.」。此外,被告余慧明原擬不作供,辯方表示索取指示後稱她或出庭自辯。

李予信第三日出庭自辯稱,於2020年7月29日收到楊岳橋來電指,公民黨有機會徵召他在立法會選舉出選香港島,李理解是基於公民黨憂慮有人會被DQ,遂着李準備。同月30日下午,楊致電指示李遞交提名表,李帶同提名和公民黨給予他的5萬元現金,到上環的辦事處報名。其間公民黨郭榮鏗、楊岳橋及郭家麒被DQ,楊指示李停止報名,不久,李得悉參選香港島的黨友、受審被告鄭達鴻亦遭DQ。

當時李予信完成報名手續,他在大堂折返告訴辦事處職員,「想收返」剛遞交的提名表,但對方拒絕稱只接受正式退選申請。李及後向楊岳橋交代,楊吩咐李返回辦公室再作商討,惟同晚公民黨召開記招,故沒時間討論。事後,李得知鄭達鴻競選團隊的一名成員也參加香港島選區,但李不知該名成員是否鄭的「Plan B」,李自言不是鄭的「Plan B」。

在控方盤問下,李予信確認楊岳橋曾代表公民黨發言許下莊嚴承諾,表明否決議案。法官陳慶偉一度問李是否該黨的忠實粉絲及黨員,李表示目前已非黨員。陳官形容,楊作出承諾的意思是不能輕言,否則失信於選民,李供稱未必需要兌現。陳官又稱無意貶損李予信,但如果沒有公民黨的話,李可謂無名小卒(nobody),李表示同意。李承認獲得公民黨的財政資助,他會有相應責任,公民黨亦期望李支持該黨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