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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漢3度非禮女兒判囚28個月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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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漢被指觸碰15歲女兒的胸部、私處等,又趁女兒洗澡時脫去衣物並用陰莖戳其臀部。該中年漢早前承認3項非禮罪,今(21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入獄28個月,報告指被告兩任妻子均出軌,他傾向覺得自己是受害者。暫委法官斥被告利用其身分犯案,違背信任,他與女兒年齡差距大,事件對她造成身心損害,終判被告入獄28個月。

被告L.W.K.報稱自由工作者,他承認於2020年11月至2021年9月,在鴨脷洲寓所內非禮約15歲女童X;及於2021年5月9日,在黃竹坑香葉道雅格酒店非禮X。事主X的創傷報告今顯示,她事發後患上創傷後遺症,曾送院治療,並有自殺念頭。

暫委法官王證瑜判刑時同時考慮到案發時間不算長,被告無脅迫女兒就犯,遂以監禁42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給予三分之一減刑。

案情指,2020年11月或12月某天,X獨自睡在床上,被告稱感到寒冷,躺在她身旁抱著她,隨後觸碰X大腿,並伸手入X胸圍內摸胸。2021年5月。X與家人入住上述酒店,當X洗澡時,被告全裸進入浴間,由腰部試圖順著撫摸至胸部,用陰莖戳其臀部約10次。同年9月,X與妹妹一同洗澡,完成後妹妹先離開,自己則裹著毛巾,被告推門入內用手觸碰X的私處,離開時面帶微笑。X的母親聽到女兒與朋友講電話談及事件,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