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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數據公會倡簡化合同 更易獲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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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正按今年6月與內地簽署的《合作備忘錄》,與內地洽商「數據過河」來港的落實細節。創新科技及工業局長孫東曾提及日後在新安排下,香港可成為為數不多、匯聚國內海外數據資源的「國際數據港」,「大數據治理公會」創會主席楊德斌(小圖)接受本報訪問時同意此說法,指香港本身擁有的數據規模小,要其他國家將數據流到香港的誘因不大,但當有了內地數據,將有助吸引外國企業把數據帶入香港。他舉例日後在港可以人工智能等模型,處理具全球規模的數據。

「諾華誠信」行政總裁何佳意則指出,以信貸行業為例,香港的規管制度與英、美及澳洲等國家相似,東盟部分國家沿襲英國制度,在制度上容易對接。他透露,其公司已跟菲律賓的信用紀錄機構合作,可查核在港菲律賓人以往的信貸狀况;現亦正與馬來西亞及新加坡等東盟國家洽商,加上本港聯通內地數據,認為香港確有優勢發展成「國際數據港」。

聯通內地 認同可成「國際數據港」

大數據治理公會有16個創立企業會員,包括數碼港、中電、微軟等,致力推動企業實踐良好數據治理準則。楊德斌透露曾向特區政府就內地數據南下提供意見,他指現時內地限制數據出境的法例涵蓋所有境外地方,屬通用的管理辦法,申請過程較繁複;香港與其他境外地方不同,冀日後可以簡化版的標準合同,令本港企業以更簡便途徑取得跨境數據。不過他認為,經此渠道就不可以將資料輸出香港境外。

何佳意建議,日後便利化的跨境數據南下安排,可先從金融等「強監管」行業作試點,從而建立內地與本港合作的信心。其中個人信貸資料庫受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管,他形容與內地的《個人信息保護法》條文相近,當中小部分的差異在於內地法例對敏感數據有明確規定,例如涉及面容識別等資料,集中處理可收窄分歧,加快兩地相關法規的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