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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予信:被捕「惹關注」 獲資助參選 曾表明不贊成全盤否決財案 稱譚文豪回應黨有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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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民主派「35+」初選案昨踏入第109天審訊。前公民黨區議員李予信自辯表示,公民黨預計其勝算後,拒絕借出33萬元競選經費,只資助7萬元,令他無法以黨的名義參選超區;不久他因身處6.12一周年集會、涉非法集結被捕,公民黨內部討論稱李被捕得到極大關注,其後引起公民黨「有心人」捐款,李予信可在全額資助下重新競選。李提及,他曾向時任立法會議員譚文豪表明,自己與公民黨否決所有財政案撥款的立場有出入,譚文豪回應稱黨的立場有彈性。

李予信稱2020年5月中排在同案被告鄭達鴻的立法會選舉名單第二位,不足一個月就改變想法,於6月2日透過公民黨「徵召機制」競選超區(見表)。李庭上解釋,當時社會政治氣氛緊張,政府代表甚少聽取區議員的意見,加上他想爭取藝團業界撥款,故有意出選超區。

倡議項目需政府撥款 故有意出選超區

李予信稱曾與譚文豪傾談,他向譚表明想提倡需要撥款的項目,與公民黨的立場有出入,「簡單來講我係要錢,之前黨有啲講法係反對撥款,即係不要錢」。譚當時回應「你可以繼續講」,李認為言下之意是公民黨的否決立場不太實在。

黨原料勝算低拒借經費

李稱獲通知申請參選不成功

李予信透露,他希望獲公民黨全額資助約40萬元的初選競選經費,另透過借貸資助160萬元立會競選開支;惟公民黨在勝算不大之下,僅願意資助7萬元,拒絕借出餘下33萬元。至6月9日,李稱收到時任副主席賴仁彪來電,通知其徵召機制申請不成功,指公民黨無法「滿足」其選舉財政要求;他得知無法以黨的名義參選,唯有重整心態。在法官陳慶偉提問下,李表示案發時與父母同住居屋單位,半年間的區議員薪酬合共約18萬元,另約有3萬至5萬元存款。

不過事隔數日,李予信的參選計劃有變。2020年6月12日,李予信表示有街坊稱「啲仔女都落咗去(示威現場)」,他遂前往銅鑼灣觀察示威,遭警方以非法集結罪拘捕。李被捕時與時任黨魁、大律師楊岳橋等人見面,他事後獲告知事件引起黨內高層關注和捐款,公民黨隨即重啟徵召機制。庭上顯示公民黨WhatsApp群組的信息,執委會形容被捕事件得到極大關注,「有心人」願意捐款鼓勵李出選。

李稱沒赴初選會議 僅從黨友知內容

李予信最終於6月19日宣布代表公民黨參選超區,李供稱沒有出席超區的初選協調會議,他僅從賴仁彪和另一名公民黨總幹事知悉超區初選的規則,以及民主派「坐三望四」(指力保超區3席,希望取得第四席)的目標。

庭上曾出現一段小插曲,李予信談及參選前曾與品格審查委員會見面。辯方大律師關文渭形容,品格審查關乎該人是否有不光彩事情,例如擁有多於一個女朋友;陳官笑言,如果未婚的話,多於一個女友有何問題,庭上隨即引發笑聲。聆訊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HCCC 69/22】

(初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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