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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李予信稱曾被拒絕出選超區 自言與公民黨否決撥款立場有出入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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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35+」初選案今(18日)踏入第109天審訊。前公民黨區議員李予信自辯時表示,他曾因為選舉經費不足,被公民黨拒絕以徵召機制出選超級區議會議席,後來他於示威現場被捕,引起黨內「有心人」捐款,可以重新競選超區。李予信又指,他曾向時任立法會議員譚文豪表明,自己與公民黨否決所有撥款的立場有出入,「簡單來講我喺要錢,之前黨有啲講法喺反對撥款,即喺唔要錢」。

李予信於2020年5月申請透過公民黨「徵召機制」競選超區,李供稱當時社會氣氛緊張,政府代表甚少聽取區議員的意見,加上他想爭取藝團業界撥款,故有意出選。至5月底,李予信與譚文豪見面討論,李指其選舉主線是「不斷講一啲需要錢的項目」,與公民黨立場有出入;譚文豪回應黨的立場具彈性,「成功出線到初選先至再算啦」。

李予信透露,他希望獲公民黨全額資助初選競選經費約40萬元,另透過借貸資助立法會競選開支160萬元;惟公民黨只願意資助7萬元初選經費,不肯借出餘下33萬元貸款。至6月初,李收到時任副主席賴仁彪來電通知其徵召機制申請不成功,指公民黨無法「滿足」其競選財政要求,「要作出一啲困難的決定」,李遂重整心態投入地區工作。在法官提問下,李指他與父母同住居屋單位、案發時有3至5萬元存款,半年間的區議員薪酬約為18萬元。

2020年6月12日為金鐘反修例示威一周年,李予信稱有街坊表示「啲仔女都落咗去」,他遂前往銅鑼灣觀察示威,後來因非法集結罪被捕,獲時任黨魁、大律師楊岳橋等人接見。李事後獲得賴仁彪通知,自己被捕引起黨內高層關注,公民黨重新考慮支持他參選。庭上展示公民黨WhatsApp群組信息,執委會稱「阿信無理拘捕事件」得到極大關注,有心人願意捐款鼓勵李予信出選。

辯方接下來展示李予信的競選單張,包含否決預算案的字眼,李指內容來自公民黨「公用template」。後來李在初選得票不足,沒有參加正式立會選舉。聆訊下周一(21日)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