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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打集會襲警案一男罪脫當庭釋放 兩男暴動罪成候判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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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集會團隊於2020年1月19日在中環遮打花園發起「天下制裁」集會,警員與集會人士發生衝突,4名警員受襲。3男否認暴動等罪,其中一人今(17日)在區域法院裁定暴動和有意圖而傷人罪均不成立,當庭釋放,餘下二人均暴動罪成。法官押後本案至9月1日求情及判刑,其間須還押。

今接受判刑的被告為學生李旭熙、運輸工人陳國榮及無業楊皓泓。首二人同否認於長江中心外暴動及串謀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楊否認於長江中心外暴動及串謀有意圖而傷人。同案被告、團隊發言人劉頴匡面對的控罪獲控方不予起訴,存檔法庭處理;學生黃家熙則承認暴動罪還押候判。

3名被告審訊時均爭議警誡供詞的可呈堂性,法官張潔宜裁決指,相關警員錄取楊的警誡供詞及處理證物時紀錄不完整、錯漏百出,故不接納楊的供辭可呈堂。李及陳的證供則給予比重,他們分別稱「當時我知道有人圍住嗰啲差人我咪揸住舊磚走埋去作勢打咗2吓,然後將舊磚掉向差人,之後就走咗。」及「呀sir,我都係一時衝動先喺遮打花園踢咗你同事一腳。」

李旭熙亦於會面提及當日的衣著打扮,和曾更換衣服隱藏身分,與警員就閉路電視片段的觀察及警方搜屋時檢取的防毒面具、泳鏡等一致,他為包圍警員的其中一名黑衣人。而陳國榮在有人施襲時留在人群中沒有離開,構成鼓勵暴動者,裁定二人暴動罪成。惟無證據證明他們於何時與他人達成協議意圖襲擊警員,因此串謀導致身體受傷不成立。

至於罪脱的楊皓泓,法官指負責追蹤公開媒體片段的警員盤問下,同意揮遮人的背包款式與被告家中檢獲的背包在多處細節上有異,亦不信納警員有對照揮遮人的步姿、身形等,基於案中疑點,法官裁定控方舉證不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