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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天下制裁」兩人暴動罪成 一人罪脫 官批警錯漏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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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民間集會團隊2020年1月19日在中環遮打花園發起「天下制裁」集會,警員與集會者衝突,4名警員被襲。3名男子否認暴動等罪,當中二人昨在區域法院裁定暴動罪成,餘下一人暴動和有意圖而傷人罪均不成立,當庭釋放。法官裁決時稱相關警員錄取罪脫被告的警誡供辭及處理證物時紀錄不完整、錯漏百出。本案押後至9月1日求情及判刑,其間罪成二人須還押。

劉頴匡控罪存檔法庭

昨接受裁決的被告為李旭熙、陳國榮及楊皓泓,案發時介乎19至34歲。首二人同否認暴動及串謀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楊否認暴動及串謀有意圖而傷人。同案被告、團隊發言人劉頴匡的控罪獲控方不予繼續起訴存檔法庭;黃家熙則承認暴動罪還押。

3被告審訊時均爭議警誡供辭呈堂性,法官張潔宜裁決稱,相關警員錄取楊的警誡供辭及處理證物時紀錄不完整、錯漏百出,不接納楊的供辭可呈堂。李及陳的證供則給予比重,他們分別稱「當時我知道有人圍住嗰啲差人,我咪揸住嚿磚走埋去作勢打咗兩吓,然後將嚿磚丟向差人,之後就走咗」及「阿sir,我都係一時衝動先喺遮打花園踢咗你同事一腳」。

李於會面提及當日衣著打扮,和曾更換衣服隱藏身分,與警員就閉路電視片段的觀察及警方搜屋時檢取的防毒面具、泳鏡等一致,可見他為包圍警員的黑衣人之一。陳在有人施襲時留在人群沒離開,構成鼓勵暴動者,裁定二人暴動罪成。惟無證據證明他們於何時與他人達成協議意圖襲擊警員,串謀導致身體受傷不成立。

脫罪者背包細節不符片段

至於罪脫的楊皓泓,張官稱負責追蹤公開媒體片段的警員盤問下同意揮傘人的背包款式與被告家中檢獲背包於多處細節有異,亦不信納警員有對照揮傘人步姿、身形等。

辯方望法庭先替李旭熙索取勞教中心報告再作判刑,張官認為勞教中心拘留期較短,不足以反映刑責,拒絕索取報告。

【案件編號:DCCC946、947、948/20】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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