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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數字較2月公布多14萬 統計處:通關後大量居民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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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統計處2月曾公布,去年底香港人口臨時數字為733.32萬,前日處方公布修訂數據,向上修訂至747.26萬,較臨時數字增加約13.9萬,按年變動亦由下降0.9%改為上升1%。翻查資料,統計處主要大幅修訂「期間香港居民淨遷移」的人口數據,臨時數字有3.88萬人淨移出,修訂後則改為有10.06萬人淨移入。統計處稱因年初放寬疫情防控措施後有大量居民流入。

去年底編製時未料鬆綁後影響

統計處昨回覆稱,編製去年底臨時數字時需計算香港居民在該時點前後各6個月在港逗留時間,即包括今年上半年情况,惟當時沒客觀數據估計到本港年初放寬疫情防控措施後人口流動開始恢復、有大量居民流入,故處方其後作較大幅度修訂,形容情况特殊而短暫。

統計處現時每半年會公布年中及年底人口數字,處方會在統計時刻後兩個月內發布「臨時數字」,「修訂數字」其後6個月再公布。翻查過去5年資料,統計處均會修訂本港人口「臨時數字」,調升或調降均試過,修訂幅度大多為數萬,未曾出現今次逾10萬。

處方昨稱,香港人口估計方法沒變,一直以「居住人口」計算,今次利用本港居民在今年上半年實際出入境紀錄修訂去年底人口數字,屬一貫做法;又強調除非有額外一大批未能預計人士下半年流入香港,否則今年中臨時人口(749.81萬)需大幅度修訂的可能不高。

前處長:留港一月已算「流動居民」

前統計處長、港大統計及精算學系客座教授何永煊昨接受本報查詢時分析,「居住人口」涉兩類人,一是「常住居民」,即在統計時點前或後6個月內在港逗留最少3個月的永久居民,以及在統計當刻在港的非永久居民;二是「流動居民」,即在統計時點前或後6個月內,在港逗留最少一個月但少於3個月的永久居民。

「流動居民」修訂後增逾11萬

何解釋,按定義,去年底最終人口需計及去年12月31日至今年6月30日數據,當中橫跨2月初本港與內地通關,回港者只要在港逗留最少一個月便符合「流動居民」定義,被計算入去年底人口數字內,料是次大幅度修訂屬個別事件。翻查資料,去年底臨時人口數字流動居民為13.6萬,修訂後增11.3萬至24.9萬。何稱人口統計是滾動式計算,比起「影相式」只計算12月31日當日人口,更能反映居民流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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