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港聞

聘婷死者女:被告謂曾患癌 禱後悟療法

發佈於

【明報專訊】美容中心女負責人涉嫌於3年間向3名癌病人提供「回春療法」等自然療法,聲稱可治癒病情,並建議病人不要服藥,最終其中兩人停藥後去世。該女子否認3項未經註冊而從事內科執業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續審。其中一名死者的女兒供稱,被告自稱曾因太常做慈善等原因而患癌,只剩3個月命,某次祈禱後想出治療方法,治癒自己之餘,亦分別在兩間海外大學取得博士學位和獲邀任榮譽顧問。

指被告稱治癒自己後獲邀任顧問

被告趙淑儀(63歲)所涉3罪指稱她2013年11月19日至2016年2月5日期間,在銅鑼灣邊寧頓街18號廣旅集團大廈17樓聘婷國際有限公司(下稱「聘婷」)無牌從事內科執業。據控方開案陳辭,本案3名事主為陶寶富、徐劍雄及鍾少琼,分別患胰臟癌、肝癌、血癌和濕疹。3人各自接受被告治療,共花費約300萬元;首兩人停藥後病逝。

醫生稱父手術化療無效 友介紹約見

陶寶富女兒陶麗詩(圖)昨供稱,其父1950年出生、2015年4月去世,2014年8月確診癌症,轉介瑪嘉烈醫院檢查後,醫生稱手術及化療都無效,父親十分傷心和崩潰,無到腫瘤科進一步跟進。父親後來因腫瘤壓着膽管,在私家醫院做手術植入支架但不成功,經友人介紹得知被告專門醫治癌症,曾出版《癌症是生命的禮物》一書,並治癒多名病人,遂約見被告。

同年12月10日,她與父親在職員陪同下到「聘婷」,見被告房間擺放了證書等物品。被告自稱曾因工作忙碌、「太多慈善」而患淋巴癌,生命只剩3個月,某次祈禱後獲得靈感,以過往所學整理出一套治療方案,治癒自己,因而寫成論文,並取得St. Clements University博士學位及獲得國際美洲大學邀請擔任榮譽顧問。被告自言修讀「心靈學」和心理學。

治療費逾百萬 見女孝順「收半價」

陶麗詩續稱,被告解釋其父癌細胞已擴散至肝臟和十二指腸,治療費過百萬元,但見陶女孝順、一家人齊心,特准只收半價。職員講解療程包括磁療、食療、身體檢查等,但購買磁石和氧氣機需另外收費。父女倆當日已決定買療程,翌日帶同支票並簽同意書,條款列明病人需接受半年療程,不得中斷。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 320/22】

繼續閱讀
贊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