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無業男涉朗屏站拆國旗區旗 被改控侮辱國旗及區旗罪 (12:25)

發佈於

一名36歲無業男子於上月涉在港鐵朗屏站拆下路邊懸掛的國旗、區旗,並扔入明渠,他原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案件今(16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再訊時,控方改控各一項侮辱國旗及侮辱區旗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9月27日再訊,待被告索取法律意見。被告准以現金500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須居於報稱住址,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報稱無業的被告諸榮鋒(36歲)被改控各一項侮辱國旗及侮辱區旗罪,指控他於2023年7月3日,在港鐵朗屏站D出口外近燈柱GD7218,公開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國旗及區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