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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工涉多次性侵及非禮繼孫女 事主形容被姦痛楚非筆墨所能形容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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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裝修工人涉嫌4年間多次性侵繼孫女,女童首次被侵犯時年僅6歲。他被控2項強姦罪及3項非禮罪,今日(15日)在高等法院不認罪受審,事主於錄影會面中憶述其中一次事發經過,指被告趁家中無人時,以聊天為名叫事主進入其房間。事主形容被強姦時的痛楚難以用文字形容,被告不斷叫事主「忍一忍」。事主自言因當時年幼而無力反抗。審訊明續。

被告現年69歲,被控於2012年5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間,在觀塘某單位內兩度強姦女童X,以及3度非禮年齡約6歲至10歲的X。控方開案陳詞指,X的母親Y於2006與前夫生下X,兩人離異後,Y結識了X的繼父Z,3人自2012年起與被告同住於觀塘某單位。

庭上播放X的錄影會面,當時X已16歲,她以爺爺稱呼被告。首次強姦發生時,家中只有X和被告,被告要求X除去下身衣物及躺到床上,其後用陽具強行插入X的陰道,X反抗及哭泣,但被告叫X忍耐。其後發生數次非禮事件,包括在X洗澡時,被告隔著浴簾自慰,其後將X抱入她父母房內撫摸X身體及強行舌吻、X拒抗時,被告用手指插入她肛門內,及被告趁X睡覺時觸摸X私處,X驚醒後發現正被人摸。

X續指,她說不出每次事件的發生日期。X形容,被告在人前對她不錯,但是兩人獨處時,被告行為令X認為自己被當成妓女,或被告的泄慾對象。性侵事件自X讀小二時發生,後來因為X的妹妹長大及二妹出生了,故被告遷出觀塘單位以騰空房間供X的家人居住,事件漸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