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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公屋免資審年齡調高至65歲 黃:可不改其他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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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報周日報道政府消息指如提高公屋住戶年滿60歲(即全長者戶)獲豁免富戶政策下資產審查的年齡要求,恐「牽一髮動全身」,影響到房委會其他高齡人士政策措施。提出有關建議的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碧如昨回應稱,現今社會60歲的人並非年紀很大或沒有工作能力,認為可將年齡門檻調高至65歲,如檢視結果認為可行,可不需更改其他房屋政策以60歲為長者的定義。她又表示,收緊政策非代表不敬老,而是調整對「老年人」定義,並改善人口老化將對公屋流轉持續性所造成影響。

指不代表滿60歲就要遷出

不確定全部房委委員同意否

黃碧如昨在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稱,以65歲作為獲豁免資產審查的年齡要求較合理,指65歲是普遍退休年齡,相對不會影響太多人。她認為現時大部分60至65歲者仍有工作能力,不過是在65歲「劃條線」;即使調整,不代表公屋住戶年滿60歲後就要遷出單位,只是如一般公屋戶要定期申報,而退休後提取強積金不影響資產審查。

被問到一旦收緊申報要求,將有多少「富戶」要遷出,黃碧如稱未有估算,但強調建議並非要趕走現有住戶,只希望在公屋資源珍貴及供求不平衡的情况下,以公平合理原則分配公屋。她又透露,不確定全部房委會委員是否同意相關改動,但知道部分現任和前任委員都認為就公屋流轉及供應持續性問題,有需要檢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