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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女生理大外集結囚9月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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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19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大批市民前往理大外聲援,警方於科學館一帶拘捕135人,其中20人被控非法集結,案發時19歲的女生早前認罪,昨天於區院(移師西九龍法院)判刑,另19人繼續受審。暫委法官嚴舜儀認為,集結者明顯打算衝往理大支援校內示威者,公然挑戰警方權力,考慮被告年輕、患上焦慮症仍積極生活,酌情減刑兩個月,判囚9個月兩星期。

報稱學生的被告曾曉琳(現23歲)聞判一刻伸手拭淚,旁聽席亦有親友不住落淚。嚴官判刑時引述辯方求情提到,被告與母親及弟弟同住,在學時已兼職幫補家計,一家關係密切;畢業後原任職機場地勤人員,因本案離職。她被捕後亦確診焦慮症要服藥,在未婚夫及家人支持下計劃進修,刑滿後從事旅遊相關工作。

官指挑戰警權 患焦慮積極生活減刑

嚴官判刑稱,雖無證據顯示本案經精密計劃而起,但集結者明顯有事先計劃,否則不可能短時間聚集過百人,更攜有示威者常用裝備,被告同樣有備而來,但無證據指她有領導角色;案件起因是11月11日有人佔據理大,警方圍封校園,有人則在網上呼籲協助被圍困者。案發的11月18日早上,警方設立防線阻止進入理大,與示威者在科學館廣場對峙。嚴官認為集結者打算到理大支援示威者,妨礙執法,法庭須釋出社會安寧不容破壞的信息。

嚴官考慮集結者沒抵抗警方,採納15個月的量刑起點,被告認罪獲23%減刑,雖然其良好家庭背景不是減刑因素,但考慮被告案發時僅19歲,現已深切反省,患上焦慮症後仍積極生活,酌情減刑。

【案件編號:DCCC 855/20、475、609/21】

(反修例風暴)